
一、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适用于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办理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业务
二、基础要素
(一)事项名称
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
(二)事项代码
42080000000001123636900100080000
(三)办件类型
承诺件 即办件
(四)申请形式
窗口申请 网上申请
(五)服务对象
自然人 法人 其它组织
(六)受理机构
荆门市国土资源局
(七)实施机构
荆门市国土资源局
(八)联办机构
无
(九)监察机构
荆门市国土资源局
(十)设定依据
【法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八条 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其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由责任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应当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参加。
【规章】《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个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土资发〔2011〕137号)《湖北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分为竣工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竣工初步验收:治理工程完工、工程档案整理齐备后,由承担单位按规定要求负责组织。
竣工验收:工程维护、试运行一个水文年后,由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负责组织。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地质灾害防治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政
放权、放管结合的通知》(鄂土资发〔2015〕12号)第六条 下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权限。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治理工程项目竣工初步验收由项目业主负责,项目的竣工最终验收由市(州)国土资源局组织,市、州及神农架林区局承担的项目实行初验和终验合并验收。项目业主要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个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土资发〔2011〕13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验收资料,开展项目资金审计,市(州)国土资源局从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中聘请3-5名专家进行现场核查和资料审查,合格后出具验收意见。竣工最终验收合格一个月内,项目业主将项目最终竣工验收报告、审计报告及所需文件的电子扫描版报送省国土资源厅。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验收资料应当提供地方乡镇政府和搬迁户确认书,并附搬迁后房屋照片及资金审计报告。
(十一)受理要求
1.申请时限
运行一个水文年后申请
2.受理条件
(1)属本部门审批范围;
(2) 竣工初步验收合格;
(3)已试运行一个水文年;
(4)提交的资料齐全。
3.禁止性要求
无
(十二)数量限制
无
(十三)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十四)承诺办结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项目整改完善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间)。
(十五)申请材料
1. 竣工验收申请
2.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及任务书;
3.经批准的项目设计;
4.项目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5.工程参加单位相应的资质复印件;
6.施工质量评定及验收评定表;
7.重大质量事故处理资料;
8.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开工报告、施工日志、工程竣工图、竣工总结报告、施工总结报告、设计总结报告、监理总结报告、监测总结报告及运行期效果监测结论;
9.项目成果数据库(包括工程有关的影像图片资料);
10.工程进度付款凭证复印件及其汇总表,工程费用调整文件及其批准意见,工程决算及审计报告;
11.承担单位对工程的竣工初步验收意见及其落实整改报告;
12..乡镇政府和搬迁户确认书及搬迁后房屋照片及资金审计报告(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提供)
(十六)结果名称
1.准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竣工验收意见书》。
(十七)结果样本
见附件
(十八)收费
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
(十九)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二十)办理地点
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荆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
(二十一)中介服务
无
(二十二)办理流程图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
在受理窗口公开列出申请材料目录及要求。申请人在荆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
(二)受理
政务窗口对资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申请事项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符合申请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单》。受理后,申请人可申请终止。
(三)审查
受理后,由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初审,组织专家实地检查验收和提出专家意见,局长做最终决定。审查过程中,如有需配合环节,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四)决定
验收通过或按专家意见整改或完善资料后,由局长做出最终决定,政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竣工验收意见书》。
申请人不按整改意见整改、完善资料,决定不予许可的,窗口向申请人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
四、办理服务
(一)预约办理
可通过电话预约办理。
电话号码:0724-2381636
(二)咨询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网上等方式进行咨询。 1.窗口咨询:荆门市政务服务大厅国土资源窗口。 2.电话咨询:0724-2381636. 3.网上咨询。网址:http://www.jmlr.com/
(三)进程与结果查询
1.窗口咨询:荆门市政务服务大厅国土资源窗口。 2.电话咨询:0724-2381636. 3.网上咨询。网址:http://www.jmlr.com/
(四)物流快递
无
(五)网上支付
无
(六)常见问题
无
五、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投诉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网上、信函等方式进行监督投诉 1.窗口监督投诉。地址:荆门市双喜大道21号,荆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电话监督投诉:0724-2333895 网3.上监督投诉。网址:http://www.jmlr.com/ 4.信函监督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荆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二)申请人义务
申请人义务: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配合开展工程项目实地检查验收等工作。
附件:
1.竣工验收申请.(范本)
2.竣工总结报告.(范本)
3.勘查总结报告.(范本)
4.设计总结报告.(范本)
5.施工总结报告.(范本)
6.监理总结报告.(范本)
7.监测总结报告.(范本)
8.竣工验收意见.(结果样本)